条件: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
2、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独生子女父母。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补助106元,
时间: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注:1、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规定补助条件者,原已享受5﹪退休养老金停止执行。
2、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规定补助条件者,原已享受5﹪退休养老金继续执行男60周岁、女55周岁,在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执行,原享受部分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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