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中心安全管理条例
一、食堂必须设有一名安全员,协助炊管人员、班长、保管员做好安全工作。
二、食堂必须保证每天有一名管理人员早来晚归,夜间要留宿值班,以检查物品存放、门窗关闭、火源、电源等安全情况。
三、夜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找人代班,下班之前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值班室不准外人留宿。下班后,任何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食堂,不准从食堂往外拿东西。
四、非本食堂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操作间、库房,发现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令其离开。
五、依靠全体炊管人员落实防盗、防火、防毒、防破坏等措施,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库房、食堂操作间不准存放有毒物品,严禁烟火,私人物品一律不准放入库房、冷库内。
七、库房、办公室、保险柜、冷库的钥匙只能由专人保管,不准转交他人代管,不准丢失,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换锁。
八、对食堂炊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必须严格按照各种机械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确保人身、生产机械安全,定期对各种机械进行保养维修。
九、食堂操作间在打开油锅、电炸锅、保温售饭车等电源时不能离人,用完及时断电,食堂灭火机、消防器材,要放在显眼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懂得灭火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食堂管理人员、保管员、班组长应该经常性检查所有的冷库、冰柜等是否正常进行,使其达到保鲜的温度,确保食品的安全,杜绝食物中毒。
化工物品的储藏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食品污染,食品必须设专库保存,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杀虫剂、消毒剂、洗涤剂等化工物品严禁与食品同库保存。
二、杀虫剂、消毒剂、洗涤剂等化工物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污染食品和食品加工场所。
三、采购杀虫剂、餐具洗涤剂、消毒剂时,应索取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提供证件单位原印(消毒剂必须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批号)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四、化学物品应有入库验收登记。杀虫剂、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主要成分和有效浓度、生产日期、有效期限、配制浓度与使用方法等。库管员对标识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验收入库,对不符合要求者则拒绝入库,并将其退货。进口的洗消剂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中文标识,无中文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者不得采购入库。
五、化工物品使用过量可引起环境污染和中毒,因此应由各班组长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并有使用登记和记录。
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化工物品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杀虫剂、消毒剂和洗涤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化工物品,使用后,应妥善保存,防止对食品和加工场所造成污染。
过期食品和异常食品处理制度
一、采购后发现不合格或有怀疑食品原材料(索证材料不齐的、感官质量不好、无合格标签的、生产厂名、出产日期)立即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二、食品原材料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报主任,销毁。
三、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处理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厂家、处理原因等)。
四、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处理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并分别签署经手人,证明人姓名。
五、本食堂自身制作的产品,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参照本制度1至4点的规定执行。
饮食中心煤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督促食堂员工安全使用炉灶,避免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应先认真检查有无煤气泄露现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点火。
二、使用煤气灶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防止火灾及一切事故的发生,灶台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油污,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
三、使用燃气灶时,操作人员应开启通风系统,防止煤气中毒。
四、开启进气阀门的扳手应放在指定的位置,由操作员专人保管。当发生漏气事故时应及时关闭阀门,断绝气源。
五、要经常清扫炉具的通道,防止赃物堵塞,如发现燃烧不规则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关闭阀门,暂时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进行检修,不得擅自拆修炉灶。
六、严禁用硬物,铁器等敲打煤气管道,防止设备损坏发生事故。
七、使用后应检查炉灶及进气阀门是否关闭完好,再关闭总阀门,方可离开。
八、对灶、罐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或零部件失灵,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
九、严禁炒菜时油锅带火操作。
十、工作时要穿好工作服,防止烫伤、烧伤,如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并与煤气公司联系,请专业人员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饮食中心各环节卫生标准
一、切配标准
㈠工作区卫生
1.无鼠、无蝇、无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用品:
2.垃圾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刀、墩、工作台、盆、筐、水池洁净,无污垢;
6.荤素用具、盛具有明显标志,菜筐不得落地;
7.工作人员上岗前用肥皂流水洗手;
8.加工前对菜、肉按验收标准验收;
9.直接拨给切配间的肉、菜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㈡加工标准
1.粗细、厚薄均匀、大小长短相等,整齐一致,清爽利落,不粘连;
2.根据原材料性质合理选用刀技刀法;
3.加工后的原料形状必须符合块、条、段、泥、丁、丝、片、粒、茸的标准要求;
4.注意同一菜肴中多种原料的形状配合,色泽搭配,营养配合,质地配合;
5.必须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利用,避免浪费;
6.加工后的鱼、肉等,应装入专用筐或专用干净生食盆内放置;
7.已加工而非马上烹制的半成品和肉,要在
8.加工结束后,对操作区进行清扫;用具、盛具、设备清洗保洁,并将水池清洗干净;
9.菜墩每两天煮沸消毒一次,肉墩每天煮沸消毒一次,用完将墩子竖立放置,以防发霉。
二、烹制标准
㈠卫生标准
1.个人工作区
(1)无鼠、无蝇、无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
(2)无垃圾、泔水存放,泔水桶清洁干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
(4)门窗清洁,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炊具、灶具、用具、水池洁净,无污垢;
(6)生熟、荤素盛具分用,标志明显,分类存放;
(7)调料车、盒、盖每日清洗,每周消毒两次。
2.上岗前对操作间紫外线消毒40分钟。
3.工作人员上岗前用肥皂流水洗手,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品后,必须再次用流水洗手。
4.对原料、泡发食品,调、辅料进行质检。
5.烹制时落在地或灶台上的原料、熟食品不得直接使用。
6.烧制的菜:
(1)必须烧熟煮透;
(2)不能有糊锅、夹生、外糊里生现象;
(3)不得检出致病菌;
(4)烹制好的菜倒入洁净熟食盆内,离地放置,必要时加盖保温或保鲜;
(5)超过2小时食用的,在
(6)不得直接用手接触食品或用勺品尝食品。
7.烹制后洗净锅,加工下—.道菜。
8.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区。
9.按规定留样, 自然冷却后,冷藏或冷冻24小时。如遇特殊
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处理。
10.工作结束后对操作区、排油烟罩进行清洁,盛具清洗保洁,定位放置,水池干净无杂物。
(二)加工标准
1.保证各种炉灶、蒸箱、汽锅运转良好。
2.工具、用具及调料准备充分,摆放合理,方便使用。
3.热处理时迅速快捷。(焯水时要注意菜品质地,有计划按顺序焯烫,蔬菜焯烫后,要及时冷却散热,保持色泽翠绿鲜美)。
4.滑油、过油时,要掌握油温不得脱糊,同时要保证生产操作安全。
5.糊浆调制要准确,糊浆选用要正确,浓度要合乎要求,掌握好糊浆调制量,避免不足或剩余过多,造成浪费。
6.调料投放时,必须及时、准确、顺序、适时,调料必须清洁。
7.火候使用时,要根据菜肴的质地和烹调方法的要求,灵活把握火力的大小,时间的长短。
8.烹调加热时要按照菜肴的要求翻搅,必须及时、快捷、均匀防止生熟不同步而出现外糊内生,受热不均的现象。.
9.保证口味、色泽和菜肴成熟度。
10.出锅及时,防止老化,盛装合理。
三、凉菜加工标准:
㈠操作间卫生:
1.洁净无异味;
2.无鼠、无蝇、无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用品;
3.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4.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垃圾桶干净并加盖;
5.用具、设备、盛具洁净,无油腻、无残渣、无污垢;
6.标志明显,生熟,荤素分开专用,定位放置;
7.消毒后无致病菌检出;
8.调料车、盒、盖洁净并专用,不得和其他操作间混用,
每天消毒一次。
9.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专冷藏,不准非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不准非半成品进入。
10.上班前对凉菜间紫外线消毒40分钟。
11.工作人员操作前先用肥皂流水洗手,然后用75%酒精消毒并烘干。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手并消毒,达到无菌操作。
12.对半成品,调料进行质量检查。
13.刀、墩操作前必须进行消毒(用水煮沸20分钟或蒸汽蒸40分钟,也可用l: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
14.加工装盘准备出售的食品不得检出致病菌。
15.剩余食品或半成品在
16.调制凉菜必须用瓶装液体调料。
17.按规定留样,冷藏或冷冻24小时。
18.工作结束后,对凉菜间及用具、盛具、水池、设备进行清消毒,保持洁净。
四、主食加工标准:
(一)卫生标准
1.工作区卫生
(1)清洁、无异味;
(2)无鼠、无蝇、无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用品;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4)门窗、墙面、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保持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
(5)工作台、案机械设备、盛具、笼屉、笼布清洁,无残渣,无污垢:
(6)盛具、笼屉离地放置;
(7)工作台、案、机械用后清洗晾干后加罩布要保洁,每周消毒二次。
2.工作前对操作区用紫外线消毒40分钟。
3.工作人员工作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继续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净手。
4.对原材料及发酵食品进行质量检查。
5.炸制食品用油不得超过二次。
6.按程序操作,熟食及汤的色、香、味、形符合要求,不得用过夜水及蒸锅水做稀食。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加工区域。
8.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9.煎、炸、烤、蒸制的食品,放在洁净专用盛具内,离地放置,不得检出致病菌。
10.掉落在地上的原料、熟食品弃之不用。
11.运送食品时,工具必须清洁并消毒,有保洁,防尘,防蝇措施。
12.剩余原料交库房保管。
13.按规定留样,冷藏或冷冻24小时。
14.正确储存酵母、原料及辅料。
15.工作结束后对操作区进行清扫,将用具、设备、盛具清洗干净,物见本色,并定位放置。规定操作,不得离人,使用后断电清洗
五、前厅卫生标准
㈠空气清晰,无异味,
㈡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盖;(地面洁净无积水、无杂物;
㈢桌设备洁净,无污垢,无油腻,定位放置整齐;
㈣门窗、墙面、玻璃、排风扇、灯具、风幕、吊扇保持干净,无尘土,无蜘蛛网。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和天然物质。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索证和验收制度。
二、食品添加剂入库后要专人管理,设立专柜(防盗锁柜),出入库要做好严格的登记。
三、领料必须由分管的饮食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库房按量进行领取。
四、各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使用登记。物殊用品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品。
六、未使用完的添加剂及时退回库房。
七、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食品留样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卫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为确保师生员工就餐安全,有效处理突发性事件,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留样频次:每日每餐。
二、留样品种: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种。
三、留样时限: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四、留样设备:
㈠留样盒(杯)
1.大小合适;
2.便于盛放;
3.便于清洗消毒;
4.每种食品用一个留样盒(杯)。
㈡留样冰箱:
1.冰箱专用容积不小于60公升;
2.温度控制在0—
3.冰箱清洁,无异味,每周三、周日用1:250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
五、留样责任人:
㈠设专人负责,专人操作;
㈡留样前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通过;
㈢厨师长负留样工作的管理职责。
六、留样操作规范:
㈠清除超出留样时间的样品:
㈡用洗洁精将留样盒(杯)内外刷洗干净,再用清水洗两遍;
㈢将留样盒放在蒸箱内,高温消毒30分钟以上或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
㈣留样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㈤用专用匙勺取样,(专用匙勺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㈥不得用于接触留样盒(杯)的内壁及食品;
㈦在食品出售前取样,如带包装食品应整包或整瓶留样,不得拆包(瓶)零取(牛奶、饮料);
㈧留样重量:固体10—
㈨自然冷却后密封;
㈩做好标识,标明取样日期、餐别、时间,品名及留样人。
陕西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地危害,保障师生员工地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地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应对可能发生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
㈠成立饮食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各食堂管理员为成员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突发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地统一领导。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地宣传、督查工作。
㈡领导小组下设预防食物中毒办公室设在饮食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群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
㈢预防食物中毒办公室职责
1.对疑似中毒地食物及相关设备、工具和现场进行控制,配合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2.联系相关医院进行紧急抢救(拨打120),并对中毒病人及病情进行统计,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
3.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并向家长通报情况。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中毒人员地家长及亲属,做好家长和亲属地食宿安排等。
5.负责食堂地整改工作,做好食品地统筹调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三、报告制度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事故地调查取证工作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地食堂应第一时间向饮食中心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饮食中心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逐级向上报告。
四、应急处理程序
㈠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急小组人员药及时联系救治医院并及时转送。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行破坏现场,方便有关部门取证化验。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安部门抽取证据后及时对场地、设施、工具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㈡对疑似发生中毒地食物必须就地封存,不得擅自销毁,对已出售的或外流地中毒食品及原材料药全部追回并封存。
㈢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整改期间、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按要求逐项落实整改。
㈣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责令停业整改期间,应通过其它途径,渠道保障供给,确保学院的正常生活秩序、教学秩序。
五、应急人员及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田磊13092980118
饮食中心负责人:尉学升13008556630
学生一食堂一楼负责人:吕鹏程15594191918
学生一食堂二楼负责人:许彬13891047413
学生二食堂负责人:王华钊18691005498
北校区食堂负责人:张善西13379101969
民族餐厅负责人:麻旭15399421448
特色餐厅负责人:唐远东13359205301
陕中附院急救电话33399999 120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33176501 33176509
马正航科长:13892964858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建设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和工作秩序,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苏晓波
副组长: 田磊 史睿成 何屹 齐宝宁
组 员: 尉学升 张善西 王华钊 吕鹏程 许彬 麻旭 唐远东
办公室设在饮食中心办公室(以下称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对全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咸阳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学生食堂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3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迅速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校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调查确认。
(3)组织应急工作小成员迅速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4)在相关校区设立应急救治指挥部,与地方政府专业职能部门联系,查明事故的原因,并随时掌握事故发展的动态,保持各级的通信联系。
(5)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2.学生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2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
(2)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故进行评估。
(3)校医院迅速实施救治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咸阳市相关部门参与鉴定工作。
(5)保持通信联系,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3.学生食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在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会同各校区应急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进行调查摸清事故的起源,及时向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报告情况。
(2)校医院及时组织好对相关人员的救治工作。
(3)校区应急工作小组及时组织对相关食堂进行督查,必要时请咸阳市相关部门协查。
(4)校区应急工作小组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4.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1)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校区或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校区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3)校医院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校区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4)校区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
5.应急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数不断增加,情况复杂,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工作小组,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范围不会进一步扩散,应上报上一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相应降低或者撤消预警。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全校各部门和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充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下属相关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1.校医院:
(1)做好应急事件处理的必备医药等物质准备。
(2)根据就诊情况及时发现并掌握突发事件初始诊断,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判断并报告事故的原发点和原因。
(3)应急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好就诊人员救治工作,充分利用校医院条件实施应急救治,根据情况组成专项医治护理小组。本部校医院电话029-38185216
(4)充分利用校医院周边社会医院进行相关救治和检查工作。
一附院急救电话029-33339999二附院38102222(急救)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查明突发事故的病因和消除病因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全校受诊和治疗情况。
(7)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2.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1)对病发人员进行现场咨询,了解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清校内、校外原因,尽快明确事发地点和所用的食品等。
(2)汇总分析突发事件的病因、病源。
(3)由专人安排好相关人员的救治,掌握校内外医院救治情况,每日上报学校。
(4)安排好救治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治疗工作。
(6)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化验检测结论和事故调查情况,向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提供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分析材料和相关处理建议。
(7)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3.学生食堂: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食用相关食品,交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和校医院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五、总结报告: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全校学生食堂等各餐饮供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委拖延、擅离职守者,对造成或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饮食中心突发事件处理规定(预案)
为应对学生食堂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稳定学校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盗窃事件
发生重大破坏、盗窃案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对案发地点迅速派人员进行现场保护,界定保护现场区域,禁止任何人出入;
2.如怀疑内部人员所为,应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控制;
3.迅速报警(110),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积极配合公安人员,搞好调查取证工作;
5.清点物资,统计被盗、破坏损失情况;
6.把案件情况报告上级批示,做好善后工作。
二、火灾事件
发生火灾险情时,应做好如下工作:
1.迅速报警(119,并通知上级领导,同时迅速组织人员清除路障,抢运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到安全地带;
2.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采取正确方法进行扑救,同时打开所有通道,如难以控制火势,应迅速撤离现场;
3.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提供水源、沙土等消防物资的具体地点,争分夺秒,奋力抢救,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4.检查灾情,估计损失,分析原因;
5.向上级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三、误餐事件
发生误餐时,就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同时通知供货商用快捷运输工具按需求量运送食品或自行组织车辆购买。新、老校区学生食堂可互相协作,及时运送供应解急;
2.向就餐学生讲明原因,及时贴出告示,做好就餐者的稳定工作;
3.分析误餐原因,追究责任,制定预防措施;
4.向上级汇报处理结果。
四、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1.发生群体腹泄及食物中毒事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通知校医院以及防疫部门,同时组织相关人员,严密注视事态发展,调查腹泄、中毒程度和人数,及时送腹泄、中毒者就近医治;
2.保护现场,对所有食品原材料封存备查;
3.对留样进行保护,同时对近日食谱资料保存备查;
4.留校化验应双方一同送检,以便明确责任;
5.按照医务人员要求做好病号饭,送到指定位置,做好服务工作;
6.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追究责任,向上级汇报,遵照领导指示,做好善后工作。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在本食堂进餐后引起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三、食物中毒实行首接报告制度,卫生主管问责制,法人代表负责制。
㈠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接听电话或接待报告人的员工为首接人员,应问清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立即报告卫生主管领导。
㈡卫生主管,领导在调查核实后,将情况报告法人代表,并按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6小时内报告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立即上报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及同级人民政府,并启动食物中毒紧急预案。中毒30人以下的,基本查明原因后24小时内报陕西省卫生厅及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四、在法人的授权下,卫生主管领导应立即采取如措施:
㈠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㈡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们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㈤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更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六、按奖惩制度的规定,对食物中毒报告、处理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延误或者处理不当造成失误的人员,领导给予一定的处罚,严重者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中医药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饮食服务中心的安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其事项内容包括: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液化气使用安全。为确保饮食服务中心安全运营,特制定如下安全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抓好重点环节的管理。
1.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关。食堂原材料要由学校饮食中心统一采购。食堂伙食原材料(米、面、食用油、猪肉、牛羊肉、禽产品、酱油、醋、淀粉)要在集体考察后确定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供货厂家进行采购。要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做好台帐记录。肉、禽类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强食用油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堂。要对供货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散装食用油的生产商要进行实地考察,索取并留存资质证明,并签订采购供货合同。重视并加强调味品管理。采购调味品时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查验,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食堂。
2.加强原材料贮存管理。要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加强对食品加工和销售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加工和销售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别要加强对凉菜配置的卫生管理,加工销售凉菜的食堂必须设置凉菜加工专间,并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凉菜应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置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禁止销售剩菜剩饭。
4.加强食品留样工作。食品留样是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参照,也是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追根溯源、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高校食堂要制定和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必须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5.加强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的卫生管理。加强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和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设备和工具还应进行消毒。
6.加强餐具消毒工作。要认真落实要求,配置与食堂就餐人数相适应的洗消烘干一体洗碗机和筷子消毒车。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工作。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并建立餐具消毒检验制度,对消毒后的餐具进行检验。消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专用密闭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使用的餐具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7.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要求;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消防安全制度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开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入室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楼内的一切设备
5.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待管理人员复查,方可离开。
6.所有入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7.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食堂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应能熟练操作。
9.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10.打开消火栓门,紧急情况下可扎破门上的玻璃。按下内部火警按钮(按钮是报警和启动消防泵的)。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注:电起火要确定切断电源
11.火警电话:119
陕西中医药大学除四害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控制和消灭鼠、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以下统称四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校区域内的除四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校区域内的除四害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履行除四害工作职责。
第四条 校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校区的除四害工作。
第五条 除四害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院参与的原则。除四害以预防为主,实施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性科学防治措施。
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程序,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组织动员师生参加除四害活动。
第七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四害孳生、消长规律,结合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等除四害活动。除四害统一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二次。
第八条 爱国卫生委员会应当制定除四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除四害宣传活动,组织除四害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后勤保障处要对本部门各服务中心的灭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垃圾处理场、转运点以及公共厕所、倒桶等环境卫生设施的除四害工作,采取场地硬底化、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定期清洗消杀等除四害措施。
第十一条 饮食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将除四害纳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管理内容,并对食品卫生经营的防蝇、防鼠设施或者四害密度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基建处应当将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纳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 居民住宅除四害由房屋使用人、所有人负责。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责任,采取下列措施清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
(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清除易孳生四害的积水、有机废物等;
(二)对厕所、下水道、电缆(讯)沟、垃圾和污物收集容器、存(积)水处等易于孳生聚集四害的场所,采取密闭、冲洗、消杀、平整、疏通等措施;
(三)对化粪池加盖密封,定期清掏,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设置防蝇防鼠设施的单位、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五)餐饮、食品加工销售、仓储等除四害重点单位、场所,应当有完善的除四害制度,有专人负责消杀四害,采取堵洞抹缝等有效措施,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六)其他清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的有效措施。
饮食服务中心五病调离制度
根据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痢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患有伤寒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患有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患有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以上患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工作,并应按规定调离原工作岗位,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