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休息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3-11-30 14:42:36
来源:后勤保障处

一、教师休息室是为教师提供课间休息、备课、学生答疑的专用场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二、未经允许,学生不得进入教师休息室。

三、保洁人员应按时开门,提前做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定期对室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爱护室内设备,不得在室内丢弃杂物,自觉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教师休息室,禁止在教师休息室内吸烟。

六、教师休息室内不得擅自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

七、最后离开人员负责关闭电源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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