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教保(2013)第4号文件,通报表彰了全省高校后勤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后勤保障处荣获“陕西省高校后勤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后勤保障处物业中心副主任王行被评为“陕西省高校后勤系统先进个人”。
本次通报是省教育厅为进一步激励先进,全面提升我省高校后勤管理水平而进行的表彰活动。是按照陕教保(2012)第27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陕西高校后勤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根据省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评比推荐和各学校后勤工作开展情况,经过认真遴选评定的。共有66个单位和74名个人被评为“陕西省高校后勤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后勤系统先进个人”。
省教育厅的表彰,是对广大后勤职工工作的肯定,但更是对搞好后勤服务与保障的鼓励和鞭策。校领导在向后勤保障处及王行同志表示祝贺的同时,希望后勤保障处再接再励,争取更大的成绩。我们将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确保我校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后勤保障处 弓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