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校区教师公寓小区2025-2026供暖季用暖及停暖通知

时间:2025-10-11 07:46:06
来源:后勤保障处
南、北校区教师公寓小区各住户:

根据咸阳市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供暖季用暖、停暖办理工作,申请期限为即日起至10月31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及服务电话

南校区教师公寓小区:

后勤保障处一楼108收费室,联系电话:38183871

北校区教师公寓小区:

篮球场对面收费室,联系电话:38111306

二、办理条件及办理要求

1.条件:办理本次停、供暖手续前,需先结清历史热费欠费,再按规定申请本次停、供暖手续及交费工作。

2.分类办理范围:
停暖用户:本年度需停暖的住户(含上一供暖季已办理停暖手续的住户),本年度需重新在收费室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停暖费用,停暖期间按照相关文件收取基本采暖费(上一供暖季已办理停暖、本年度需重新开通暖气的住户,须重新在收费室登记并缴纳全额暖气费)。
开通供暖用户:本年度需开通供暖的用户(含上一供暖季已办理开通手续的住户),本年度需重新在收费室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全额暖气费。(上一供暖季已办理开通的用户,本年度需停暖的住户,须重新在收费室登记并缴纳基本暖气费。)
      三、特别告知


1.本次办理的用暖、停暖手续,仅对2025-2026供暖季有效,下一供暖季需重新提交申请办理。

2.停暖住户需以“暖气管道阀门及锁闭阀关闭且用封条封闭”为标准;若私自开启阀门或损坏封条,将依据热力公司相关规定收取热费。
3.正式供暖启动后,新增开通暖气需求的住户,需先到所在校区收费室提交开通申请,并按规定全额缴纳(4个月)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