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工勤岗位考核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
一、聘任原则及条件
1、聘任原则
工勤岗位聘任工作按照上级“评聘分开,择优聘任”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在科学合理的设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岗位的基础上,按照工勤岗位职数比例和任职资格条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任。
2、聘任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现在职在岗且取得相应岗位等级证书,在现岗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⑵刻苦钻研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技能,能够解决本工种技术难题,任职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具有指导下一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⑶应聘人员应持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证书》。对已经聘任过的现任岗位并落实了相应待遇的岗位工勤人员,本次不再参与聘任。
⑷本次工勤岗位聘任为校内聘用,其待遇从2013年4月起执行,退休后此待遇由人事处根据校内相关规定重新确定。
二、截止时间
本次工勤岗位聘任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工勤岗位资格人员。2013年4月10日前退休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聘任。
三、聘任比例
根据院务会议精神和实际情况,经研究本次聘任比例按40%确定。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在后勤保障处网页下载),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等材料。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注明是否在岗),并加盖部门公章。
2、资格审查:对申请聘任人员由人事处进一步审核。
3、个人述职:申请聘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人员需进行个人述职,内容要点包括:在岗情况、工作业绩、操作能力和贡献,有无重大差错和事故等。
任职以来工作业绩(每人五分钟)。
4、根据聘任工作程序,采取参聘人员相互投票和考核聘任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投票,最后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落实相关待遇。
五、时间安排
1、
2、
3、
4、公示三天。
5、报学校审批。
陕西中医学院工勤岗位考核
聘任小组(代章)
二〇一五年元月六日